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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7.4毕业证和学位证保存、移交、发放签收规范情况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2-03-23 编辑:boda2 阅读量:


4. 教学运行与效果

4.7学籍、毕业及学位管理

4.7.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保管得当、发放及时。

为切实保证黄石电大毕业证书管理的严肃性、安全性和科学性,黄石电大毕业证书的管理实行黄石电大和阳新分校、大冶分校分级负责管理制度。黄石电大负责从省校领取毕业证书,并负责向阳新分校和大冶分校发放。并对阳新分校、大冶分校的毕业证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控。阳新分校和大冶分校负责本分校毕业证书的申领和发放。

黄石电大配备专门的毕业证书管理人员,承担毕业证书管理相关工作,同时报湖北开放大学学籍管理部门备案。管理人员变动,须事前进行交接,交接无误后有关管理人员方可离岗,并及时向湖北开放大学学籍管理部门重新备案。由于管理人员的失职或保管设施不完善,造成毕业证书丢失,我校必须追究管理人员及当事人的责任,并将丢失原因、过程、处理结果、丢失毕业证书的流水号等报湖北开放大学学籍管理部门。经核实,近三年,黄石电大未出现因毕业证管理人员失职导致毕业证丢失的事件。

黄石电大根据省电大发布的回证名单领取毕业证,2020年共领取毕业证1431个,2021年共领取毕业证1632个。毕业证在移交过程中安排移交人、监交人、接交人三人签字,确保毕业证移交的公正、公开。毕业证移交完后要求班主任及时通知回证学员来领取。毕业证发放给学员时,原则上要求学员本人领取签字,学员如果本人不能来领取,委托人要填写委托书和附上本人和代领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,确保毕业证领取工作万无一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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